法院公告 | ****关于**市**镇华北物流A6A号楼11室商业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2019.****.24 17:18:18 ****关于**市**镇华北物流A6A号楼11室商业房屋司法拍卖的公告 ****定于2020年1月9日10时至2020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巴巴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市**镇华北物流A6A号楼11室商业房屋(**权证**县字第****001420号,楼层1-3层,建筑面积295.48平方米,房产评估价值****970.40元)进行第二次拍卖。房产整体起拍价在第一次起拍价****970.40元的基础上降价20%,即****576.32元。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增价幅度4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20年1月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注:本拍卖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标的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承担未到期的租赁义务。 五、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过户、办证及移交时交易双方所涉及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7日前与****联系确认。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月17****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500****80001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57****9631,梁法官 监督电话:0314-****260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联系地址:**** 此公告在 淘宝网 上发布。 ****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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