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法院关于**县辋川镇华****广场A6#11-12号店面(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2019.****.25 08:13:59 福 建 省 惠 安 县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定于2020年2月10日10时至2020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com/0595/07,户名:****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县辋川镇华****广场A6#11-12号店面。 评估价:34.278万元,起拍价:24万元,保证金:4.79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完全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应自行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拍卖标的可能涉及的装修、租赁、标的物移交、税费拖欠、户籍、权属界定、 凶宅 等方面的纠纷情况,自行判断处理。 (二)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四)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与本次转让相关的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等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涉及违法、违章部分,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甚至拆除。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恶意竞买悔拍的,将受到罚款、拘留等司法处罚。 (六)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主管部门。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相关资质、办理时间、流程、税费及其他费用负担等情况,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自行到税务、不动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咨询时间:开拍前五个工作日起接受咨询(仅限上班期间)。 四、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五个工****事务中心书面提交有关材料。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所能知道的当事人、已知优先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成交次日起****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法院,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00****4152 )。 九、法院只认可实际到达本院指定账户的转账汇款事实,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而影响到参与竞买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竞买人在参与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本院同时发布的《竞买须知》、《财产调查情况表》等材料。缴纳保证金的,即视为已完全阅读、理解、同意我院上述所有公告材料。
咨询电话:0595-****0631、181****3708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地址:福****学园****法院执行局
****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