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公安局关于新昌县公安局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一批1批的在线询价公告
****-12-27 17:(略)
基本信息
供应商要求
询价商品清单
收货信息
商务要求
询价单编号 | (略) | 采购目录 | 台式(略)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12-27 10:11:18 | 报价截止时间 | ****-01-02 15:00:00 | 采购单位 | 新昌县公安局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杨林霞 | 联系方式 | (略) | 传真号码 | |
预算总额(元) | (略).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询价(略),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略)。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略)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新昌县公安局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一批 | 主要参数:(略) 次要参数: | 1批 | (略).00 |
附件 |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至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浙江省 绍兴市 新昌县 南明街道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中路212号 | ||||
备注 |
商务要求 | 1、1、本次询价预算金额为38.89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本(略),不得随意更改,未满足作无效报价处理。如发现供应商(略)行等违约行为的,根据政采云在线询价管理规则,报请政府(略),对供应商进行权限限制、扣除诚信分等处理。 3、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台式计算机和高拍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厂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三年上门服务承诺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 4、合同签订、到货及安装进度:中标后1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全部设备在(略):①、提供供货清单和设备序列号,根据采购需求所列的规格参数指标,配合采购单位到货验收。 ②、(略),完成网络测试,分配IP地址并制作标签,提供网络点位对应表。 ③、完成35套台式计算机和其他设备的调试安装,其余台式计算机在****年1月10号前安装完成。④、提供操作手册,对相关人员进行(略)。 5、项目验收及付款: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在****年5月30日前一次性付款。 6、售后保障:供应商在新昌本地具备所供设备的专业服务能力,需上传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签订合同时提供不少于3人的常驻本地的服务团队名单,供采购单位备案。所有设备(略),如遇质量问题,15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如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需提供备件备品替用。 8、请按以下附件格式填报,加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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