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西洞庭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整治生态工程 (一期)已由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以西发字【2019】7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德市西洞庭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整治生态工程 (一期)
2.2 工程招标编号:(略)
2.3 建设地点:(略)
2.4 规 模:彭家州村1套格栅+3格厌氧调节池+三级人工湿地系统+氧化塘系统,湿地面积1000平方米,氧化塘面积500平方米;紫湾村1套格栅+3格厌氧调节池+三级人工湿地系统+氧化塘系统,湿地面积1200平方米,氧化塘面积60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 工期要求:(略)
2.6 质量要求:(略)
2.7 保修要求:(略)
2.8 招标范围:主要施工内容为格栅池、一体化设备、围墙、人工湿地、场内道(略))。
2.9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略)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与环保工程专业承(略)。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或提供电子版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www.hunanjs.gov.cn网站验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常建通【2019】6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承诺形式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投标承诺格式见(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略):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7.投标(略)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略)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略)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本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验证时提供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保持一致)。
8.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略)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电话:(略)
10.招标人补充的(略):
投标人必须单独准备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担保承诺书、自行踏勘证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常德市西洞庭农(略)(一期)工程量清单.rar 附件: 常德市西洞庭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整治生态工程(一期)图纸.rar 附件: 招标(略)(常德市西洞庭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整治生态工程(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