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2019年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我局(略),自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3日,主要(略)等进行了跟踪审计,抽查了12个部门和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一)减税降费方面
安州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部门关于减税降费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并制定了关于涉企保证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规章制度。未发现继续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立名目收费情况;未发现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指定服务、评比、培训、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情况;未发现将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或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资源收费的情况;未发现以公益性、安全性、技术性为由指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单位,造成垄断性高收费的情况;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利用主管部门影响强制企业入会和参加各类收费活动,以及会费档次较多、标准过高等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村商业银行、农(略)加企业融资成本问题” 为必查内容,按省厅下发疑点进行核实,未发现安州农商行涉企服务收费情况。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
区政府已出台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相关文件,并已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相关部门均已建立台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公司正在筹措还款资金,严格执行还款进度,不存在边清边欠情况。
(三)推进打好脱贫攻坚战方面
截至审计日,安州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共到位210.63万元,含安投公司179.43万元(其中地方债务资金28.00万元、(略).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131.93万元)及财政局31.20万元。分布在千佛镇和沸水镇,共搬(略),35人,支出126.59万元,结余84.04万元。
经抽查,千佛镇人民政(略),未发现贫困户搬(略),缺乏稳定收入来源的问题;搬迁户不存在迁户口的情况,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接续服务有及时跟进;未发现以易地扶贫搬迁名义违规举债等问题,未发现有将省级投融资主体还款责任全部压给县级实施主体等问题;未发现因选址不科学、部门间缺乏沟通以及质量管理不到位等,造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问题;未发现对安置房过度装修、为贫困群众购置高档家具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千佛镇未及时清理结存两年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72.80万元。
截至2019年5月底,千佛镇人民政府收到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193.01万元(其中财政局29.60万元、安投公司163.41万元),支出120.21万元,结存72.80万元。由于该项目于(略),建议千佛镇人民政府立即对该项结存资金进行清理,并将清理后的结余资金及时退回原资金来源单位。
三、整改情况
(一)区自然资源分局收取的已取消的涉企保证金1067.48(略)。截至2019年6月3日,已退涉企保证金196.54万元;剩余的870.94万元(略)。
(略)万元,剩余89.93万元正在按项目施工进度拨付。
(略)万元,剩余99.07万元在(略)之前偿还。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千佛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建议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快问题的整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