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MASCG-0-J-F-(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定标日期:(略) 项目公告媒体:**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中心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招标文件:(略)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市雨山区湖东南路4099号邮编:(略) 联系人:刘国军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省**市雨山区印**路2009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邮编:(略) 项目负责人:蒋超、陈美联系电话:(略)、(略) 公告期限:(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雨山区印**路2009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联系电话:0555-5200310 若供应商(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博望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略)、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略) (略) 1583附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