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曲靖市沾益区惠盛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略)将于2020年1月8日举办沾益区县级储备小麦公开竞价采购交易会。拟采购沾益区县级储备小麦1个标的共计1000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略) 2.交易时间:(略)午15:00时开始。交易会开始后,谢绝进场。 3.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大厅(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 二、品种、(略) 1.标的品种、数量、交货地点详见后附《交易清单》,以《交易(略)。 序号 | 标的号 | 交货地点 | 品名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发站 | 到站 | 等级 | 数量(吨) | 1 | (略)C | 曲靖市沾益区惠盛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花山分公司(5号仓) | 小麦 | 河南开封 | 2019 | 产地行政辖区内站点 | 珠江源(昆) | 二等 | 1000 | 合 计 | 1000 |
2.质量: (1)须为2019年生产,符合GB(略)麦》二等或以上标准。具体质量指标:容重≥770g/L、不完善率≤6%、杂质≤1.0%、水分≤12.5%、色泽、气味正常;面筋吸水量≥180℅、品尝评分≥70分;铅≤0.2㎎/㎏、镉≤0.1㎎/㎏ 、总汞≤0.02㎎/㎏、总砷≤0.5㎎/㎏、马拉硫磷≤8㎎/㎏、黄曲霉毒素B1≤20ug/㎏、玉米赤霉烯酮≤60ug/㎏、呕吐毒素≤1000ug/㎏;储存品质指标达到宜存标准,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及《云南省粮食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18]2号)文件要求。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 (2)小麦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无仓味,气味正常,色泽鲜亮; 三、参加竞价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认同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略)),本公告(包含《交易清单》)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非会员企业,需在交易前,到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或各省区所在交易中心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2.四川省以外客户(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交易商)须向(略)提交《报名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传真有效)传真:(略) 五、保证金(略) 竞价交易卖方须向成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保证金按(略)(其中履约(略));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卖方收取。 1.保证金交纳标准: 序号 | 标的号 | 数量(吨) | 保证金(元) | 预交手续费(元) | 合计(元) | 1 | (略)C | 1000 | (略) | 9000 | (略) |
2.保证金及预交手续费必须在2020年1月8日中午前到账,费用交完并确认进到(略)账户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将汇款单传真028-86739647,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汇款用途。传真件写明汇款用途为 “沾益区县级储备粮小麦竞价采购保证金”。 银行账号: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六、(略)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现场和网上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略)((略)com.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切换为地(略) 七、交割、验收与结算 1.本次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含采购成本、运费、包装上车、接站、倒短、中转、场外过磅费、入库、平整粮面、(略)),送至买方指(略),并卸车入库、平整粮面,经验收合格后的仓库内交货价格。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储存库点所在地就近的电子磅秤实际过磅数为准,由买卖双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接收库点进行检斤。卖方如不派(略)。 2.本次竞价采购的标的物,卖方承诺为(略),粮食发运站点必须为本公告列示的生产地行政辖区内的铁路运输站点。如卖方交(略),买方一律作退货处理,卖方承(略)。如卖方交割的标的(略)运的粮食,买方一律拒收作退货处理,凡退货处理的粮食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粮食到达交货地点,由买(略),初验只作为入库的依据,初检合格后方可将标的物卸入买方仓库。对达不到合同及本公告质量标准的粮食作退货处理,如卖方对买方初检结果有异议,由双方共同扦样送云南省内有检验资质的粮油食品监督检验机构检验,仅检验一次,根据检验结果作(略),检验费由过错方承担。入库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及买卖双方共同扦样送国家认证认可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作为买方验收依据,根据检验结果验收或作退货处理。 4.交货时间。卖方竞拍成交后,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与买方签订购销合同。本次采购需在(略)完成质量检验及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卖方必须在(略)将粮食全部卸入买方仓库,如卖方在此期间内不能完成,按违约处理(其中(略)质量检验及验收期)。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验收结算,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 5.货款结算。自成交之日起15天内支付首期货款(成交金额的20%),并根据发货进度支付后续货款。货物全部卸入买方仓库,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粮食收购(或发运)当地县级以上粮(略)(须为原件,并对新粮证明的真实性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铁路货票(略),在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平台支付流程进行验收结算。以上票据任缺其一视同为卖方违约。 八、违约及争议解决 1.拒签合同的; 2.设置障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品种、数量完成交货的,以及所提供的(略)(标的提交后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拒绝质量检验或改变标的的; 4.在规定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 5.拒绝买方正当要求,不按政策规定开具销售发票及提供资料的; 6.违反政策性粮食销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情形或该批次粮食《交易公告》中限制条件的。 7.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略)、《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和本交易公告扣划该方保证金或货款作为违约金的,交易中心应将履约保证金及时划入守约方账户。买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略)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8.买卖双方如出现商务纠纷,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向买方企业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以上条(略),一旦报名确认后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如(略),则以《(略)(试行)》(﹝2017﹞13号)和《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以及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略))、《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有关规定。 3.《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粮食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18﹞2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交易清单》、《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见成都国(略) 十、联系方式 贸易信息部:((略) 传 真:(略) 财 会 部:((略) 8665(略)(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