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关于作出《济南盛唐合众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种猪繁育项目》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作出《**盛唐****公司种猪繁育项目》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06 15:25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20日,我局对**盛唐****公司种猪繁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济环长分报告书〔2019〕3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31-****1515 通讯地址:**市**区创促大厦 邮编:250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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