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
项目名称 | (略)二期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重新招标) | 招标编号 | (略)C |
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略)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略)。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 1、投标人问:(1)第二章 4.1.1.3 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的装订(略),一册无法装订,是否可(略)(2)招标文件P23、P24页4.1.1.3 、4.1.1.4对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正副本盖章作了详细规定,而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副本盖章问题未作明确规定。建议: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副本可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文件复印制作。(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一份(U盘);而P24页4.1.1.5递交投标文件规定需提供4个密封袋: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文件;③承包人建议书;④承包人实施方案。电子版一份(U盘)放于何(略)。 答:(1)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可分册装订,封面按提供(略),不得改动。(2)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副本可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文件进行复印制作。(3)电子版一份(U盘)放在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袋中。 2、投标人问:第二章 1.4.1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是否指以投标人名义,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后签订且投产的 4500t/d 及以上规模 EPC 总承包项目,提供的证(略)(因合(略),且涉商业秘密,无法全部复印)。 答:第二章1.4.1资质要求业绩要求是指以投标人名义,其所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不一定是全部合同材料,但必须能体现资质业绩要求的日期、规模、项目类型等相关要求。 3、投标人问:招标文件P34页3.1.1 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无”第3.5.1项至第3.5.5项“内容。建议:取消此句话内容。 答:招标文件P34页“3.1.1 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略),以便核验”修改为:“3.1.1 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4、投标人问:招标文(略).10条,规定“所有输送廊道、水泥库顶空气斜槽采用彩钢瓦或比彩钢瓦更好的材料进行全密封处理。”,而第48.15条规定“所有露天空气斜槽、皮带机必须做钢结构防雨棚。”,内容不一致。请明确输送斜槽需要全封闭还是只需要做防雨棚?对于有防雨罩的输送皮带,是否还(略) 答:(略) 5、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132页48.22条,“中控楼、各电力室、余热发电控制室等须装修的工程项目装修方案及用主材的采购须报发包人同意。”招标文件第265页,“(8)装修基本标准中单体建筑为:配电室,中央控制室、司机休息室、物流**大门、值班室等”请明确其中第132页48.22条中的“装修方案”,是否指的是第265页的“(8)装修基本标准”?两条中表述的建筑物不一样,请明确需要装修的建筑物。 答:需要装修的建筑物:中控楼、办公楼、司机休息室、各电(略) 6、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114页48.37条,“所有建筑房屋按消防要求设置双**。”建议改为根据防火规范来合理设置**数。 答:同意改为“根据(GBJ16-87)合理设置**数。 7、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47(略).2.1.3”条,水泥工序电耗(生产P.O42.5水泥时,0.045(略))≤26kW(略),需水量≤26%;其中,0.045mm筛余细(略)工序电耗(生产P.O42.5水泥时,比表面积≥350m2/kg)≤26kWh/t,需水量≤26%。”。 答:按招标文件第(略).2.1.3”条执行。 8、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77页8.10条,与承包人共同办理与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项目手续,相关费用由承办方支付;表格中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含:1. 本合同工程的报建手续(施工许可证);12. 环评、水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节能、余热发电等专项验收;招标文件第112页48.7条,“图纸审查费用、墙改基金、消防审查验收费用、土建竣工费用、各项竣工报(略)人承担。”这些证件和手续办理,都需要以发包人身份进行办理,承包人身份无法办理,建议改为由承(略)。 答:按招标文件第77页8.10条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办理与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项目手续,相关费用由承办方支付。 9、投标人问:请明确拆除垃圾弃土的位置及距离,所有的拆除是否归(略) 答:拆除垃圾弃土位置招标人一期石灰石矿山排土场,运输距离离厂区围墙2公里以内;拆除后的设备由发包人收回,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3.2承包范围第86项备注。 10、投标人问:招标文件未明(略),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8.2.1已明确,请(略) 11、投标人问:201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鉴于此,投标保证金可否改为80万元? 答:(略) 二、招标文件修改或者补充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00秒(**时间)。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