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县人民法院关于**瑶族自治县**镇南环路2-1号(兰亭花苑)1#103-2号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略)07 08:28:47 **壮族自治区**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0年2月4日10:00至2020年2月5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ttps://(略)com/spc_item.htm?id=05D16FDB31107F06D59337E3ED32CEF8)对被执行人廖颖所有的位于**瑶族自治县**镇南环路2-1号(兰亭花苑)1#103-2号商铺(房产证号:桂房权证巴交字第(略)号)进行第二次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瑶族自治县**镇南环路2-1号(兰亭花苑)1#1(略)。 标的物详情: 商铺情况具体详见中信和【2019】房估(**)字11277号评估报告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略)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2(略):00至(略):00止(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起拍价(略).5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略),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略)。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在(略)请自行前往。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2、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略),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14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县支行,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是否可以适用 拍卖按揭贷款 :(略) 竞买人在(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网络竞拍界面查询。 咨询电话:(略)黄法官、(略)执行局内勤 联系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田州镇敢壮大道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