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编号: (略)
二、 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电动(略) | 25 | (略) | 张 | 详细内容请看招标文件 | |
2 | 手动双摇床 | 180 | (略) | 张 | 详细内容请看招标文件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略),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略)7:14:37
上午:/
下午:/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略)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略)
4、磋商文件售价(元): 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略)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九、 磋商地址:(略)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略)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略)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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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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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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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南侧联合办公大厦A座14楼
2、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传真:/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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