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郑西高铁廊道(孙辛路至梁屯村西段高铁以北)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会议,谈判结果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西高铁廊道(孙辛路至梁屯村西段高铁以北)绿化工程 2、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市**区 预算金额:****943.05元 质量要求:苗木成活率98% 养护期:4年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体及日期。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2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20年1月8日上午09时30分 谈判地点:**市**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谈判小组名单:刘应超、张丰庭、金圣强 五、定标日期:2020年1月8日 六、成交信息: 成 交 人:**** 公司地址:**市采桑行政路37号 成 交 价:****000.00元 质量要求:苗木成活率98% 养护期:4年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七、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应承担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八、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媒介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9-****5501 地 址:**市**区**路与学府街交叉口东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经五路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联 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6****3496 十三、附谈判文件 ****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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