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采购代理机构)受(略)(采购人)的委托,对(略)2020年购买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2.1供货范围: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沙朗办公区服务点和厂口办公区服务点
(略)万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肆仟陆佰柒拾贰元整)。(此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1.2.3质量要求:
(1)蔬菜:配送的蔬菜类食品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能够提供送货服务;
(2)禽蛋肉:依法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能够(略),每次采购能提供(略),有长期产品质量合格的信誉保证,产蛋的蛋鸡经农业部门检疫合格;
(3)水果:配送的水果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水果。
备注:(略)
1.2.4配送质量:与同期大型超市质量要求一致,不得配送隔夜蔬菜、禽肉、水果,保质保量。
1.2.5配送次数及时间:每天上午8:00-10:00(早点使用的米线、新鲜面条需在7:50前送到)
1.2.6项目期限:(略)
1.2.7结算价格的确定: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略)gov.cn/)第一次公布的当月《昆明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布表》中八大农贸市场(综合市场)的平均价作为该种类物品的结算价依据,不在该表中的物品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协商后在八大农贸市场(综合市场)中任选其一询价后确定。
1.2.8标段划分:(略)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并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任意两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略)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1.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1.3.4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经查(略),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3.5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填报《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的通知(云财采【2019】16号),(略)2020年购买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需预留不低于预算金额5%的比例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该政策并落实到位。
1.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