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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略)
标的名称 山西黄河万家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处置 转让底价 ¥2.10万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标的信息基本情况标的基本情况
*类型: (略) *号码号牌: 晋AGD201 *品牌: 帕萨特牌 SVW(略) 购置日期: (略) 登记日期: (略)09 使用年限: 10年1个月 颜色: 黑 行驶公里数(万): (略) 所在地: 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 整备质量: 项目及价值介绍项目及价值介绍: - 转让(略)
转让方名称 山西黄河万(略)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注册地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89号 法人代表 项继承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 注册(略)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X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略) - 交易条件与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略) 变更信息披露(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略)。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略),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略)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略)。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所有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状况进行交易,转让方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拆除后的设备质量、数量、品质等,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5)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后再履行进场报名手续。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6)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4、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5、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略),交易(略)。
6、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5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⑤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支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的;
⑥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略)。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略)(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略)
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 0.20 是否按约定收取佣金 是 其他披露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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