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30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包茂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第7条纵线,也是连接我国华北、西北、西南的纵向大通道,起于包头,经西安、安康、重庆、桂林等主要城市,止于茂名。
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年进行一级公路右幅建设,****年完成(略),随后改为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米,设计行车速度100km/h,并于20(略)。由于包(略),公路的局部路段平纵断面技术指标较低,难以满足国家高速公路大通道的功能要求。随着呼包鄂区域经济的迅速发展,鄂尔多斯市煤炭外运的需求越来越大,去往包头、呼和浩特方向的交通(略)通行状况已接近饱和,通行条件已不能适应当前和将来的交通发展需要。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提升国家(略),适应交通运输增长需求,促进呼包鄂特色经济圈的快速发展,拟对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实施扩容改建工程。
包茂高速公(略),主线起点位于既有的包茂高速公路关碾房互通立交交叉处(桩号为K62+958),向南沿现有包茂高速公路经关碾房枢纽互通,下穿沿黄公路,经响沙湾服务区、耳字壕、万利镇、东胜北,下穿G109国道后到达东胜西,路线继续向南下穿东康快速路,终点止于荣乌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格顶盖枢纽互通(桩号为K140+000)。主要控制点:关碾房、耳字壕、万利镇、东胜北、东胜西和格顶盖。路线主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77.04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
同时,为缓解包头市区西南向交通出行压力,分流过境交通流量,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同步建设(略),全长约61.093公里(含新建段46.493公里、完全利用沿黄公路段14.6公里)。起于乌兰计G6高速公路附近,通过枢纽互(略),向南跨越G110国道,于乌兰计火车站西侧上跨包兰铁路,经土黑(略),行至打乾坝后路线转向南前行跨越黄河,设黄河特大桥一座。跨河后向南直行,沿解柴公(略),后路线向东完全利用沿黄公路14.6公里,终点位(略)。主要控制点:哈德门(略)。线路呈西北至东南走向,全线设黄河特大桥一座。包头西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2.2 服务期
本工程(略)服务期共54个月(含施工期、冬休期及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共24个月,冬休期共6个月(冬休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缺陷责任期共24个月。计划进场时间为****年3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略)
标段编号:(略)
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②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已被列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略)net/)中的试验检测机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略)中标人如与本项目各施工标段、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人及其自有的试验检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单位负(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略),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略)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略)(北京时间,下同),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按以下要求(略):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购买招标(略),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略))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略)网(http://jtj.baotou.gov.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监督机构:(略)监察室
地 址:(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联 系 人:(略)
网 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