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船街一期、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检测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船街一期、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已由******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2019)195号、苏虎行审投项(2019)1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 0.00%,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市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市公共**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
规模:检测合同估算价约360 万元。包括**行船街一期、二期工程、**山路西延二期工程(龙康路-230省道)北半幅道路、青城山路(龙康路-230省道)及**1-13米简支梁桥。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003001 | 行船街一期、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 行船街一期、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 33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备案检测机构资质(须包括检测业务范围:市政工程检测)资质,具有计量资质认证证书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2:00-17:00止可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1日14时15分前可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1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1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其他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9年10月~2019年1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岗位证书、职称证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9年10月~2019年1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企业计量资质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需含附表),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4、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4.1、见证取样类检测项目;4.2、基础工程专项检测; 4.3、主体结构现场检测专项; 4.4、市政工程检测。 投标人必须要具备并提供上述检测项目中的检测资质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四、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代建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高新区 | 地 址: | **高新区邓蔚路107号**大厦1幢9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215011 | |
联 系 人: | 徐金 | 联 系 人: | 张玲、沈华英 | |
电 话: | 0512-****8419 | 电 话: | 0512-****9310 | |
传 真: | |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jocsz.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 户 银 行: | | | 开 户 银 行: | |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