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略)关于位于郯城县中央华庭小区30幢2单元301室的房产(含车位及储藏室)。(变卖)的公告(变卖) 公告时间:2020.01.13 13:28:58 山东省(略)将于2020年01月28日10时至2020年03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略)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法院主页网址: https://(略)com/0539/07spm=(略)NlQXA1)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郯城县中央华庭小区30幢2单元301室的房产(含车位及储藏室)。 该标的物位于郯城县城区文化路12号中央华庭小区30幢2单元301室,其车位位于29幢58号,面积为30.26平方米; 储藏室位于30幢24号,面积为9.76平方米。 2单元301室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25.64平方米,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郯房预城区字第(略)号。该标的物已精装修。 该标的物有抵押。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略):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略),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项,自行与承租人协商交房事宜。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与本院联系。本次变卖标的案件当事人、以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将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交款(略)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交款自动解冻。变卖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余款请在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 中央华庭小区30幢2单元301室变卖余款 。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略)。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略)。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略),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略),网址:(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略)。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略),请向变卖人咨询。 执行法官咨询电话: (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变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山东省(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