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集安市林证字(2014)第1410023号林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略)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关于集安市林证字(2014)第(略)号林地使用权进行拍卖的公告(第二次拍卖)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将于(略)0时至(略)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com,户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集安市林证字(2014)第(略)号林地。编号:(略);林地所有权:凉水乡凉水村;权利人:刘忠军;小地名:荒岔趟子沟沟里;面积(亩):69.3亩;四至:东:本主山场界岗脊;西:本主山场界天然林;南:本主山场界天然林;北:本主山场界沟堂。林地明细详见附件《评估明细表》;注:具体树种与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略),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略)(具备完全(略))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31日9:00-18:00时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略),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起拍价等于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预展,具体事宜本院已委托天津法拍无忧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事宜。专项咨询电话:(略)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略)。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6时前到本院财务部门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天津河北支行营业部,账号:(略),联行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