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物品供应商采购项目-4包(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受(略)委托,对(略)物品供应商采购项目-4包(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二、(略)
2.1项目名称:(略)物品供应商采购项目-4包(三次)
2.2项目编号:(略)
2.3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每年采购估算(元) |
4包 | 食堂早点米线、卷粉、面点供货商 | (略).00 |
备注:(略) 2、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
2.4供货周期:二年,合同(略)。由采购人(略),考核不合格,采购(略)。
2.5交货地点:(略)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3本项目不接受(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1日每天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略)(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二楼7号)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包,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2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略)(原件);
(3)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2月4日9时00分,地址:(略)开标厅(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二楼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00时~9:00时(北京时间)
6.2磋商时间:(略)时00分(北京时间)
6.3磋商地点:(略)开标厅(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二楼7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A-二楼7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