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环复〔2020〕005号
项目代码:****
****:
你公司报送的《****年加工500吨印花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从环保角度考虑,****公司在地点:****开发区工一路西侧,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可行。
二、****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市政管****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印刷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四)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后,再通过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油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六)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本项目建成后,该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暂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VOCS≤0.022t/a;
(二)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该项目工程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须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五、****监察局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