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医院北棚户区改造地块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定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中医院北棚户区改造地块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定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略)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指挥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略)中医院北棚户区改造地块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定;
2.2 工程概况: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27平方米。最终以政府审批的规划建设方案为准)。
2.3 建设周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及以上资质的开发企业(暂定级别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允许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严格按照《吉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吉建房〔(略) 、《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设定要求的通知》(长房字〔(略)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的开发企业需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略)。
3.7本项目(略),被授权人必(略),且每个投(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8各投标人仅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月15日~****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略)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略)
(6)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2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号)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略),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略)gov.cn/html/index.ht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略)com/、
(略)人民政府网(http://yushu.changchun.gov.cn)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指挥组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略)
9.扫黑(略)
9.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略)
9.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9.3(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东环府路与府前路(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21室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