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有效耕地面积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以下简称 quot;采购机构 quot;)受(略)的委托,对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有效耕地面积及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项目(项目编号:LNLC****)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 quot;投标人 quot;)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01 黑牛、清风岭、瓦房子、尚志、王营子、根德、松岭门、东大屯、七道岭、六家子 详见招标文件
02 柳城、胜利、木头城子、乌兰河硕、杨树湾、贾家店、北沟门、西五家子、大庙、古山子。 详见(略)
03 北四家子、南双庙、羊山、西营子、波罗赤、东大道、二十家子、台子。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兼投不见兼中。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金额:(略)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中标者需要全额垫资,待新增耕地指标转让后付清相关费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或营业执照中具备土地开发服务等相关内容,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略)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 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年1月16日9:00时起至****年1月20日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略)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甲新华科技大厦909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略)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略)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略)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略),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甲新华科技大厦909室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邮 箱:(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略)
20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