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略)万庄镇潘村和白家务办事处六间房村住宅房屋测绘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略)
采购人名称:(略)北京新机场工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 (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采购方式:(略)
项目内容:万庄镇潘(略)
预算金额:(略)
项目实施地点: (略)
服务期:(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略)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单位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及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略)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略)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
投标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评标方法和标准:(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本公告发布媒体:(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