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受****委托,就**镇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镇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LYZX-2020-005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466818.40元
2、建设地点:**县境内
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工 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9日。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15日15时00分;**市**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8楼开标室。
五、谈判小组:徐红杰(组长)、曹学斌、贾留锁。
六、成交人名称:****
注册地址:****政府院内东三楼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董志刚,豫241****2448
七、成交价:465500.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20年1月16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代理服务费4655.00元,由成交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
地 址: **县**路
联 系 人:邓朝成
电 话:152****833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816室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379-****2120
邮 箱:****@163.com
十五、附:**镇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谈判文件。
****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