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应急厅《关于印发**省工矿商贸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粤应急函〔2019〕824号]中通过采取“‘购买技术服务、聘请专家帮扶、创建样板企业’等多种方式,实施典型引路、对标整改,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效果”的工作要求,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特点,聘请具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资格且服务经验丰富的社会有偿服务机构,协助街安监中队排查辖内企业各类安全隐患,指导辖区重点领域(企业)建立安全隐患工作台账,为安监中(略)(企业名单)和培训服务,有效促进我街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的落实。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公司)内选(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采购内容(略)
协助华林街排查(略),指导辖区重点领域(企业、工地)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企业和工地排查或指导范围每月计划不少于 4-5 家次、全年不少于50家,安全生(略) 3 次。
二、服务费用及(略)
(略)元/年。合同期限为:十二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依法取得国家机关颁发的登记证照有5年或以上时间且经营正常;
(二)具有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的经验以及为政府机关提供安全生产专家库服务的记录,熟悉荔湾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能持续和及时提供专家服务,商业信誉良好;
(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报名详情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地点:湛露直街64号二楼(华林街安监中队办公室),联系人:关小姐,电话:(略)。
(三)报名方式:(略)
五、提交资料及要求
(一)投标人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提供(略)(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服务时限等内容;
(三)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的经历证明以及近三年来为政府(略)
(四)以上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五)参加询价的单位需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参加询价的单位需不少于三家。本街道将根据参加询价的单位提供的服务和报价等因素来综合衡量,选择投标单位。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市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0年 1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