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厂消弧线圈应用风险研究项目(第二次)中标(略)
项目名称:福清核电厂消弧(略)(第二次)
招标编号:(略)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公示期:2020年1月17日17时00分——2020年1月20日17时00分
本项目的评(略),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略) | ||
名称 | 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98.00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瞿圣骅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略) |
2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10.00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李拓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248.00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谭李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略)北京市首科大厦A座东区16层第五会议室进行了评标,共有中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共3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二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略):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略),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略)(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 具体异(略)
(3)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 原件同时寄送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3.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 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 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 未提供与异议相(略)
(5)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 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略)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邮 箱:(略)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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