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韦集镇金银山村 垓下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复垦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韦集镇金银山村 垓下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复垦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1月10日
采购日期:****年1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宿******南侧(大泽路35)
成交金额:****.72元
项目经理: 夏吟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县韦集镇金银山村 垓下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复垦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 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跃进、张召虎、王善海
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47********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县
项目负责人:王 工 联系电话:186********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和发改价格[****]534号;皖价服****[86]号文。
收费金额:****元(招标代理费,不含专家评审费)。
公告期限:****年1月17日至****年1月19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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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