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祥盛标牌制造有限公司祥盛标牌生产项目(略)
《**市**区环保局关于**祥盛标牌制造有限公司祥盛标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略)
传真:(略) 通信地址:**新区**路12号(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联系人:(略)
关于**祥盛标牌制造有限公司祥盛(略)
**祥盛标牌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优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祥盛标牌制造有限公司祥盛标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市**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祥盛标牌制造有限公司祥盛标牌生产项目备案证》(徐铜发经备〔(略)、**创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祥盛标牌制造有限公司祥盛标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及其它相关意见,该项目选址位于**市**区茅村镇梅庄村现代物流园区内,建成后年产标牌****套。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本《报告表》可以作为该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与本(略),以本批复为准。
三、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并按照本批复提出的各项要求实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略):
1.严格按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中水回用 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1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4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得外排。
2.项目营运期生产加工及物料堆放均应在密闭车间内实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焊接、抛丸、喷粉工段应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设置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高空排放;中相关标准后高空排放;喷漆、烘干、固化应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使用低VOC含量原材料,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妥善收集,经处理满足**市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略))中相关标准后高空排放;项目烘干、固化热源应使用天然气燃烧装置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确保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表 3 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及《**市 ****-****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徐大气指办〔****〕31 号)、《(略)****-****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大气指(略))文件要求。
3.切实做好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加设移动控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在22:00时至次日6:00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类标准。
4.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日产日清,营运期废钢丸、焊头、焊渣收集后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收尘灰、落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略)
5.项目应在生产车间外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医院、学校、居民区及其他环境敏感点。
6.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年排放总(略):TVOC 0.****吨/年,SO2 0.****吨/年,NOx 0.28吨/年,粉(烟)尘 0.065吨。
7.你公司应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徐安发〔****〕1号)文件要求做好安全生产评估工作,同时加强施(略),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四、按《**省城市居住区和公司绿化标准》(DB32/(略))的要求加强厂区绿化。
五、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略)。
六、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略)的要求设置废气排污口和标志,本项目不设污水排放口。
七、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再实际排污之前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市**生态环境局柳泉环境监察中队,项目建设、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柳泉环境监察中队负责,并按规定接(略)。
九、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略)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市**生态环境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