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 (略)/(略)(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0592-7622569/7622565(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1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格标准: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网站(http://(略)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查询结果存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备注:(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略)
谈判时间:(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17:33 至 (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略)前台; **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略)前台; **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略)前台;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节假日除外。 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磋商文件售价:(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1月19日 08:00 至 (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万科金色悦城南门)(略)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万科金色悦城南门)(略)评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略)
磋商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略)/(略)(传真)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 (略)/(略)(传真)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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