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山东省泰安市王家院水库向泰城供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补救措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附件: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略) |
A | **市王家院水库向泰城供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补救措施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略)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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