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礁西路(沧江路-港北路)照明工程、青礁东路(沧江路-港北路) 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礁西路(沧江路-港北路)照明工程、青礁东路(沧江路-港北路) 照明工程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写字楼10楼C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1青礁西路(沧江路-港北路)照明工程的采购、安装,项目完成后负责移交给相关接养单位;包含路灯箱式变压器的送电。合同包2青礁东路(沧江路-港北路) 照明工程采购、安装,项目完成后负责移交给相关接养单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略)效的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场地等,并愿意接受招标人考察和监督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略)。[投标人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a.投标(略)(不含投(略))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略)。 c.(略)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违法犯罪行为、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投标人必须(略)。(6)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略))。(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略)
时间:(略)09:00 至 (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写字楼10楼C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略)
五、开标时间:(略)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写字楼10楼C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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