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建设项目已由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永发综[****]9号文及永发综 [****]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三明市永安总医院,代建单位:永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永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建设项目总投资为:(略).03万元,功能标准:综合三级医院。
(略)平方米,门卫等附属建筑100平方米。
工程(略):含桩基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含钢结构)、幕墙工程、二次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变配电及柴油发电机组、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抗震支架系统、厨房装修与设备、标识标志系统、夜景照明、医院专项工程((略)备、物流传输系统等)、室外总体工程(场地平整、护坡挡墙、综合管网、景观绿化、道路围墙)等。
本工程项目(略),非机动车停车位****个,床位****张。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05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以项目用地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经项目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总承包范围造价限额为:****.****万元(包含建安费、勘察费、设计费),其中建(略).****万元,勘察、设计费为183.71万元,具体包含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②施工范围包括:已完工程恢复(略)。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④其他:1、承(略),保证已完工程与后续工程的有效衔接,确保工程(略),并承担相关费用。
2、按相关规定需(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略)
3.2项目总负责人(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成员)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土建类专业)。项目总负责人还应当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承担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略))注册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设计负责(略):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略)
3.5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略):土建类专业。
3.6本次招(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略)。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略)。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以网络查询为准)。
3.9根据闽建建〔(略)闽建办建〔(略)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投标。
3.10根据闽建筑﹝****﹞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月19日至****年1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略)(地址: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略),其他资料自愿购买(售价按成本计算),售后不退。
5. 投标(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2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略)((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在该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凭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5.2 逾期送(略),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略)
6.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投标(略):(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3)按三明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略)
6.4中标人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的通知》(永建【****】157号所规定的标准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市健康管理中心,邮编:**** ;
联系人: 郑先生;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03室 ,邮编:(略);
电话:(略) ;传真:(略);
联系人:(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略)
开户名称:(略)
帐 号:(略)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略)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