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库区张湾辖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 询价公告 |
(略)受(略)的委托,对“丹江口库区张湾辖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丹江口库区张湾辖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 二、采购内容:对丹江口库区张湾辖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勘测、可研、初设等) 三、服务期:(略) 四、采购金额:(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略) (5)参加政(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略)。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略)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惩戒对象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略)。 六、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时间: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正常休息); 2、获取地点:(略)(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19-2); 3、(略):由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获(略),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和项(略)的证明材料原件(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获取询价文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审查合格后(略)),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七、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略)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2、逾(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