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庵前自然村停车场硬化工程
项目
项目编号: (略) | 项目建立时间: 2020/1/19 13:02:27 |
项目名称: 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庵前自然村停车场硬化工程 | |
项目地点: (略)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略) | |
建设项目规模: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略)元;建设内容为:1、管网工程;2、新建溢流堰式截流井;3、新建出水口;4、新建玻璃钢化粪池;5、硬化停车场等;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沈先生 | 联系方式: (略) |
资金来源: (略)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略)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0/1/19 0:00:00 |
招标项目名称: 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庵前自然村停车场硬化工程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略) | |
招标人名称: 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人代码: (略)A |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略)M |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部门名称: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 |
标段
标段 一: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庵前自然村停车场硬化工程
标段(包)编号: (略) | 标段(包)分类: 道路工程 |
标段(包)名称: 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庵前自然村停车场硬化工程 | |
标段(包)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计划开工日期: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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