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0-01-03 | |
号 | 有效性:有效 | |
2020-01-03 | 废止时间:暂无 | |
[拟审批意见]关于****年产5000套屏风隔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5000套屏风隔断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套屏风隔断生产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金泰路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禹水华阳****公司 | ||
项目概况 | ****开发区金泰路,系租赁**新****公司2号厂房2层3300平方米进行生产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风隔断2500套,木门1500套,移门1000套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废水排****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接管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二)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材加工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底漆打磨粉尘、涂胶废气和吸塑废气。木材加工粉尘经中央集尘系统收集后,引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底漆房、面漆房全封闭,调漆、喷漆、烘干环节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吸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其中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相关标准。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做好采样平台建设。 (三)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后,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集****回收部门;废漆桶、废胶桶、含漆粉尘、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固废,规范收集存储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3009 0551-****3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