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宜兴市文教创业中心(临溪点)市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标段编号: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文教创业中心(临溪点)市政配套工程已由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宜兴发改备(****)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兴市陶都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略),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政配套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铺装场地、沥青道路、人行道重建、无障碍坡道、海绵工程、交通工程、室外给水及强、弱电套管敷设等工程; 2.4工期要求: 12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竣工日期: (略) 2.5合同估算价: (略) 2.6标段划分: (略) 2.7质量要求: (略) 2.8其他: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略),且未担任其(略)。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略))。 3.2.2拟派项目(略),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略)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略)。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略)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略))。 3.4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自(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2自****年(略),企业没有无正当(略)(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3.5.3自****年11月19日以来,企业没(略)(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4自201(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略)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略),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略))。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略)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 1月 20 日至 ****年 2 月 1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4.3招标(略),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2月19日9 时00分,地点为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都(略))开标六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略)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为中标价的10%,按付款周期支付已完且合格工程量价款的45%进度款,工程竣(略),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60%(含预付款);审核报告出来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款(略) 8. 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分+信用排名入围”,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2投标人年度综合信用分按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中(略) 9. 其他 9.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略) 9.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略)(以“江苏省(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年 1 月 20 至 **** 年 2月1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 年 1 月 20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