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祁**国家公园**片区界碑界桩标识系统设置项目(**段)—界碑界桩标识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受(略)委托,(略)对(略)****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祁**国家公园**片区界碑界桩标识系统设置项目(**段)—界碑界桩标识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略)****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祁**国家公园**片区界碑界桩标识系统设置项目(**段)—界碑界桩标识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略)
3.隶属品目:(略)
4.隶属行业:(略)
二、成交信息
1.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金额: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省安装建设集团公司 | **省**市吴家园西街2号 | 778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略)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无
3.本项目招标(或采购)公告日期:(略)
4.成交日期:(略)
5.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施茂珍,拦生玉,耿兰源
四、项目联系(略)
1.联系人:(略)
2.联系方式:(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略)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广场南路107号第13层0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七、(略)
非P(略)
八、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九、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或(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略)
(略)
附件下载 | |||
g林草确定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