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6号科研教学楼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工程学院的编号为E(略)的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6号科研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略)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工程学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及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6号科研教学楼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略)
2.3.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略).7万元;
2.5.招标类型:(略)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土勘察、建设(略),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各个专业的深化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内容:本招(略)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个专业的深化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概算、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及配合等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基坑支护、井点降水、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绿色建筑设计、环境景观、暖通、废气、废液、废固处理方案等专业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弱电系统、交通设施、建筑智能化、活动场所、变配电房(如有)及室外配套设施、报告厅、会议厅等二次精装修(含设备的设计)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个月。
3.投标人资(略)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略)) ;③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投标人及(略)项目设计业绩。类似(略)(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6.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略)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略),不得参与工程勘(略)。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16 号的要求执行。
3.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略);
3.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略),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1月22日至****年0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略)(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开具银行保函。(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无需密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贰仟元整(¥****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02月27日0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略)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购买招标资料凭证、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略)(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效果图等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略)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http://(略)com:****/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略)org)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略)
帐户名称:(略)
帐 号:(略)
备注:招标文件中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略)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