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备脱硫、除尘)已由(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焉发改【****】3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备脱硫、除尘)
2.2 工程地址:(略)
2.3 工程规模:一台58MW(DHL58-1.6-130/70-AII)高温热水,燃煤层燃锅炉的配套环保设施(包含脱硫、除尘、输灰系统、烟风道、附属设施及配套土建(略)
2.4 结构类型: /
层 数: /
2.5 项目投资额:(略)
2.6 计划工期:193天,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
2.7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设备【一台58MW(DHL58-1.6-130/70-AII)高温热水,(略)及安装、调试试验及验收(验收包含工程的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材(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略)人身份证原件,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外地施工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略)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班时间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外地施工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上述资料报名时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前往(略)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巴音郭楞日报及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略)gov.cn、 新疆信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gov.cnjyxx/(略)/
tradingNotice.htm上发布。
7、其他说明
(1)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可以提供银行保函、信用担保、电汇或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必须注明项(略))。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其他具体技术规范及要求等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3)请各潜在投(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