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区淡水东门大桥工业区1栋工业厂房及1栋宿舍楼整体打包租赁 | 组织方: | **市公(略)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略) | 报价开始时间: | ****-01-20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007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02-07 10:00:00 |
底价(万元): | 8.(略)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略) |
报价幅度(万元): | 0.(略) | 报名截止时间: | (略)9:00:00 |
数量: | (略)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租赁标的租赁期限即将届满,承租户仍在经营使用。 (2)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18万元。 (3)竞得人不得从事酒吧、KTV或存储、生产、(略) (5)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6)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略)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当于租赁期间租金的两倍)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略),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交易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7)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3年。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日期起计算,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8)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9)如租赁标的未安装水、电的,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水、电安装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其工程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用期间的水、电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标的的(略),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标的相关设施完好。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物业的维修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12)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13)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14)意向竞价方报名(略),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15)竞得人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需无条件对租赁标的进行清场并移交给委托方,委托方对清场(略)。 (16)其他约定(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