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法官培训学院出租一楼教室招租交易公告 2020/1/21 | |||||||||||||||||||||||||||||||||||||||||||||||||||||||||||||||||
宿迁市法官培训学院出租一楼教室招租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宿迁市法官培训学院委托,定于2020年2月6日9时30分举行互联网电子竞价会,对宿迁市法官培训学院一楼教室招租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以上为年租金底价,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报价,本次网上竞价采取增幅竞价的方式,本次标的每次的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倍数。竞标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预付保证金不退,并承担给委(略)。当其他竞标(略),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二、租期:(略)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具有中等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以上办学资质(含中等专业),有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的境内办学机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具有(略),知晓教育管(略)。 申请报名的办学机构,须提交下列材料:①办学许可证;②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投标保证金原件扫描件;⑤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请在报名时,全部上传至系统。未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2)该出租房屋用途:限于学历教育办学和培训。未经宿迁市法官培训学院书面同意,不得改动原有房屋设施功能,且办学、培训活动必须符合一切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和参与。 (4)其他未尽事宜在转让合同中约定。 (5)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得参与报名竞标。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略)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报名,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2)保证金票据电子件上传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3日上班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待保证金网络确认后方具有竞价资格。 注:投标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和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扫描件在报名时同步上传。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竞买保证金(略)(自然人参与竞买的须从本人个人账户)转到(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此次竞买(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汇款行号:(略) 联系电话:(略) 建议竞买人提前办理竞买保证金缴纳事宜,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1、竞买保证金未进行网络确认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竞买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自然人参与竞买的须从本人个人账户缴纳、否则无效。 3、竞买人为企业的,须将基本存款账户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电子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单位基本存款账户递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接受。 4、竞买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买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二)竞买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略) (四)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履约的;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 (六)拒绝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 (七)竞买人(略) (八)竞买公告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九)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十)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六、租金及交纳方式: 支付方式为:第一年租金于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一次性全部支付,并同时签订租赁合同。后期(略)。 七、相关说明: 1、未中标者的竞租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五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保证金凭出租方出具的相关证明后方可退还。 2、(略),中标者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及2‰交易服务费,否则取消其中标(略)。 3、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签订并履约(见合同空白文本)。 4、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不得擅自装修或改变房屋用途。 5、承租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零星添加的设备,租期结束后部分可以带走,不动产部分,出租方不予补偿、不予收购,如遇政府规划拆迁,出租方亦不予收购、赔偿,且政府所有拆迁补贴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6、未(略),承租方不得(略),不得与任何第三(略)。 7、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租赁标的,竞租人务必在竞价会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租赁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竞价标的为由,提出取消该项交易,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及带来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并将没收其(略)。 8、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委托人负责。 9、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宿迁市法官培训学院所有。 八、其他事项及要求 1、意向竞买人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标的物装饰装(略)况以现场为准,转让方不再增添或改造。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受让方应确保合同期内消防、安保等安全,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勘察咨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前正常上班时间,联系人:赵盾。联系电话:(略) 2、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3、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在合同期内如遇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城市规划的调整致使房屋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转让资料,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6、受让方(略),凭合同、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竞买保证金。 7、其它事宜以本项目《电子竞价规则》、《电子竞价须知》为准。 8、加价幅度500元或其整倍数。 9、委托人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竞买人务必在竞价会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略),委托人(略)。 10、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委托人负责。 11、其他未尽事宜以竞价会现场宣布为准。 12、其它事宜以本项目《电子竞价规则》、《电子竞价须知》为准。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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