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公开遴选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内容:永州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遴选方式:(略) 三、(略) 1、合法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必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体系健全。 4、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药品配送时间保障:参选企业承诺紧急药品送货抵达指定地点时间≤24小时;常规药品送货抵达指定地点时间≤72小时。 四、报名需提交(略) 1、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GSP或GMP证书,以及上述证件复印件。 2、业务代表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 3、质量保证体系表。 4、经营品种目录及价格表(目录按升序排序,(略) 5、****年财务报表、审计报表以及品牌实力、质量管控能力、科研能力证明性材料、****年度参选公司与省级三甲以上医院的中药配方颗粒购销合同复印件。 五、遴选标准: 1、具备合法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资质(本条为否决条款):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GSP或GMP证书复印件。 2、供应品种300种以上(本条为否决条款)。 3、注册资本评价项目分值10分(以参选企业执照为准)。评分标准<1亿:5分;1亿-2亿元:8分;>3亿元:10分。 4、品牌实力评价项目分值10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评分标准: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得10分;省级著名商标,得5分;市级名牌产品,得2分。 5、配方颗粒销售金额评价项目分值10分(以参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评分标准<10亿:5分;10亿-20亿元:8分;(略) 6、质量管控能力评价项目分值10分。评分标准:设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定的国家实验室(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得5分;参与国家质量标准制定(参选单位提供完成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质量标准的证据),得5分。否则不得分。 7、科研能力评价项目分值10分。评分标准:设有院士工作站,得5分;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得5分。否则不得分。 8、经营业绩评价项目分值10分(以合作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购销合同和医院等级证书复印件为准)。评分标准:供应省级三甲医院数量<10个:5分;10-20个:8分;>20个:10分。 9、价格比较项目分值40分。评分标准(略)09;。 六、价格确定:根据遴选结果,确定综合评分前三名为我院配方颗粒供应商,价格以入选的三个公(略) 七、报名时间:****年2月18日至****年2月19日,逾期不受理。 八、报名的点:永州市中医院办公楼四楼药学部办公室。 九、遴选结(略) ?????????????????????????????????????????永州市中医医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