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略)物业管理 信息时间:(略) | ||||||||||||||||||||||||||||||||||||||||||||||||||||||||||||||||||||||||||||||||||||||||||||||||||||||||||
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乙方(供应商):(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编号:(略)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根据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编号(略)号招标文件及成交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物业管理项目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所有附件(略)。但合同签订之前产生的附件与合同正本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本为准。 一、合同内容: (一)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物业管理,详见招标要求。 (二)进场时间:(略) (三)服务期限:(略)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成交通知书; ②采购文件及补充通知(如有); ③图纸(如有); ④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⑤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合同价格与支付: (一)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捌拾捌万玖仟玖佰元整(¥(略).00)。投标总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校始开荒、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垃圾清运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学校为**校,校始开荒部分,由物业保洁全面负责。 (二)合同价款(略): 1、付款形式:每月考核(考核(略)),每月末计算(略):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1~8月,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成交金额*45(略)),9~12月,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成交金额*55%/4)。考核平均得分80分(含)及以上,支付每月价款的100%;考核平均得分50-80分,支付每月价款的80%;考核平均得分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支付每月价款的60%;次月初付款。连续两次考核60分(不含)以下的,甲方(略),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不予退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一周内办理移交手续,逾期移交每日承担违约金1万元。 2、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满一个月后且服务缺陷更正,并配合甲(略)。 3、付款方式:(略) 4、每月有甲方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五日内付清,税费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各自承担,如乙方开具的发(略),甲方(略)。 (三)服务工作(略): 甲方将依据《(略)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对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物管费挂钩。扣款将直接在当月结算费用中扣除。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物(略),对乙方(略)。 (二)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 (三)因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和工具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如乙方不服从,则甲方酌情扣考核分。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二)接受并主(略)。 (三)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四)因乙方(略),或照价赔偿。 (五)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管理情况汇总报送甲方。 六、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调整: 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物业管理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所述要求有差异,以实际要求为准,且不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 七、物业管理服(略): (一)为确(略),乙方需对中标后的服务区域安排管理专员进行监督管理。 (二)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略),由乙方承担。 (三)对于乙方服务期间由于服务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通过扣除服务费用进行处罚。 八、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略),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略),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略),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合同一方(略),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略)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甲、乙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生效合同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附则: (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甲方: (略)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略) 签订日期: (略) 政府采购备案章 年 月 日 附件:《(略)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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