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泰和县天湖山林场采脂经营权网络竞价项目定于(略)午10:00 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林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举行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略)亩,湿地松采脂株数合计(略)株(详见小班调查一览表)。
二、转让(略)年采脂经营权,截止(略)
三、竞买人报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http://(略)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查询没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交易方式:(略)
标的起拍价为****元,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保证金:(略)
五、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2月7日17时止。
展示地点:(略)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7时止。
报名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web/)进行网上报名。
七、报名须知
1、竞买人应(略)行信用查询,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2、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须(略),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帐户转账至开户名为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4、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略)。
八、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略)
2、本项目标(略),以实际面积及可采脂湿地松株数为准,且含林中空地面积,不论山场实际可采脂湿地松株数多或少,不增(略)。
3、以上标(略),起拍价不含生产、销售、运输、林区道路的修建、办证等环(略)
4、采脂山场如存在权属纠纷,由转出方负责理妥。非权属纠纷由中买人负责,所需费用由(略)。
5、中买人进行松香加工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按规定缴纳税费。
6、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7、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8、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9、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略),否则不能成交。
10(略),本项目竞价交易服务费按 (赣发改收费【(略))文件收取,由转出方承担。
11、合同签订:成交公告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中买人应将成交价款和5%履约金汇入转出方指定账户,双方签订《湿地松采脂经营权转让合同》。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归转出方,且转出方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如再行拍(略),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12、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
13、未竞得(略)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赣公管[****]3号文件办理。
14、免责条款:
本项目标的的情况介绍均由林权单位提供,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仅供竞买人参考,交易中心不承担瑕疵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略)
2、泰和县天湖山林场:(略)
泰和县天湖山林场
****年1月21日
湿地松采脂经营权转让合同(样稿)
甲方:(略)
乙方: (略)
甲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竞价转让的交易项目编号为 采脂经营权,由乙方中买成交,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签订如下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座落在 林场 分场 号小班, 分场 号小班, 分场 号小班,小班面积合计 亩,采脂面积合计 亩,可采脂株数合计 株。标的界址以采脂作业设计图和甲方现场带界指定为准,各小班(略),数据仅供参考。转让的湿地松只能采脂,不得从事其它行为。
二、(略)
转让(略)年采脂经营权,截止(略)
三、转让款、履(略)
1、乙方竞拍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生产力资、修建或维修道路费用、运输费用等生产经营中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2、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成交款5%的履约金 元,确保(略),合同到期按时交还采脂山场后,退还履约金。
3、成交款支付方式:成交价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签(略),乙方支付成交价款的60%,计 元;第二期在****年1月支付成交价款的30%,计 元;第三期在****年1月支付成交价款的10%,计 元。
4、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成交款和履约金,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由甲方另行组织拍卖。
四、甲方的(略)
(一)权利
甲方有权监管采脂山场,对违规作业进行处理。
(二)义务
1、甲方必须带乙方进行现场踩址,拍卖山场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晰,防止(略)。同时协助乙方(略),(略)安全技术和护林防火交底工作。
2、采(略),由甲方负责理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对中标山场享有采脂权和采脂收益权。
(二)义务
1、乙方生产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和《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进行作业,采割的松树胸径(略),如因乙方未按作业设计要求及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致使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山场视为甲方已移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略)
3、非权属纠纷由乙方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进行松香加工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按规定缴纳税费。
六、采区的验收和移交
1、采脂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人员按作业设计要求和《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视情扣除履约金。
2、乙方在采脂期满移交时应保证甲方林木林相完好。
七、其它约定事项
1、(略)方承担,合同到期后所修道路无偿交给甲方,道路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禁止作业人员在林区吸烟等野外用火,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采脂权合同期限内不得将采脂权再行转包,否则,甲方(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采脂期内,不论山场实际可采脂株数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包括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盗伐造成可采脂株数减少等情况。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即行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略)。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国有林产营运管理中心一份。
附:采脂山场作业设计图及作业设计小班调查一览表
甲方(略): (略)
(略)
(略)
监证单位:(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