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2019年第四季度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2(略)9年第四季度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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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每季度对本辖区不低于25%的县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一般排污单位按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每年不低于1:5;对存在环境违法和环境管理问题的其它特殊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比例”原则,2(略)9年第四季度我局共随机抽查企业33家(重点排污单位5家,一般排污单位26家,排污许可企业2家)。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做好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县严格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管理,公开、公正落实监管责任,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略),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重要举措,我县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守护我县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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