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支队交警支队下辖对所窗口服务电脑购置项目询价结果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于(略)对“高警支队交警支队下辖对所窗口服务电脑购置项目”(项目名称)进行了协议采购询价评审。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询价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略)
一、(略):高警支队交警支队下辖对所窗口服务电脑购置
二、询价内容:(略)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略)
公告时段: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0日
四、询价信息询价日期:(略)
询价地点: (略)(咸宁市银泉大道516号桂泉小区A2-1-02室)
询价小组名单:张达翔(组长)、徐秀春、陈斌(业主评委)
五、评审结果:
成交单位名称:(略)
成 交 价:(略)
主要产品规格型号:(略)
交货期:(略)
质保期:(略)
成交单位地址:(略)
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
七、成交通知书领取地点:湖北咸(略)
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质疑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劲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湖北省财政厅鄂财函【2016】309号文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略)@qq.com,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