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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略)
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澜自然告(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普政复〔****〕495号、普政复〔****〕498号),现委托(略)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起叫价(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LC(略) | 澜**上允镇214线旁 | 2.**** | 城镇住宅用地1.****公顷、零售商业用地0.****公顷 | 1.0<容积率≤1.6 | ≤30% | ≥35%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751.86 | ****.**** | 5万元/次(或5万元整数倍) |
LC****-14 | 澜**上允镇214线旁 | 2.**** | 城镇(略).****公顷、零售商业用地0.****公顷 | 1.0<(略).6 | ≤30% | ≥35%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864.39 | (略) | 5万元/次(或5(略))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
三、本(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1月21日至****年2月10日到(略)(澜****路16号)获取拍卖出让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年1月21日至****年2月10日前,到(略)(澜****路16号)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2月10日16时(注:如银行转帐,到帐的时间和上述截止时间不变)。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略)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拍卖活动。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略)(澜****路16号),拍卖时间为:
****年2月11日下午16:(略)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公告不接受电话、传真、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2、该宗地的竞买(竞得)价中,不含相关税费和不动产登记费。
3、该宗地拍卖后,受让人必(略),逾期则视为乙方违约,保证金则视为违约金。
4、受让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5、本公告由澜**自然**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帐号:(略)
**拉祜族自治县自然**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