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51%股权
中材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51%股权
挂牌日期:(略)
S11(略) |
中材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51%股权 |
中材装(略)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16 |
1,686.06万元 人民币 |
20 |
(略) |
网络竞价 |
(略)万元。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分配。 3、详见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
1、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505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略)。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略)(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略)。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我方同意(略),按《劳动合同法》继续履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2)我方已知悉截止2020年1月20日,标的企业尚欠转让方中(略)68.70元,标的企业尚欠转让方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共计 10,278,987.48元,标的企业已就上述两笔债务与转让方分别签署《债务清偿协议》。我方承诺与转让(略),标的企业需按照置交易所备查的《债务清偿协议》在3年内偿还完成以上两笔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并由受让方(或第三方)按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比例,为以上两笔债务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担保或抵押。(3)我方承诺我方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收购标的企业股权应交纳的相关税费。(4)我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5)我方承诺完成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不得使用SINOMA的标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