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阳泉市泉中路646号1号楼3单元402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22 12:53:14 拍卖公告 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年2月25日10时至****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略),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阳泉市泉中路646号1号楼3单元402房产 二、起拍价:(略)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略),法律、行政法(略),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略))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略),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略),提交合法(略),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略),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略)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略)。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略)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略)。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略),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略),网址: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