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抚州市发改委抚州市财政局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抚州市发改委 抚州市财政局转发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略)6:02
各相关单位:
现将市发改委、市(略)通知》(抚发改收费[201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略)。
附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抚发改收费[2019]6号).pdf
省发改委、省财(略)(赣发改收费[2019]544号).pdf
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
(略)
信息来源:http://(略)gov.cn/art/(略)rt_(略).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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